针对国内部分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实际,濮阳县按照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从人民群众入口食品、药品入手,快速反应、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织密疫情防控防线。
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连夜召开市场监管局、有关局委、相关乡镇班子会议和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县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快速进入临战状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印发《濮阳县餐饮服务单位、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提醒函》;要求各责任单位做到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又要抓好疫情防控,系统工作人员迅速开展工作,形成全员备战的防疫氛围。
及早管控,防患未然。
一是做好食品行业疫情防控,压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张贴《疫情防控工作提醒函》,签订《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加大对“不购进、不运输、不贮存、不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四不”宣传力度,组织人员连夜到指定卡点排查进口冷链食品。
二是做好药品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县药品经营单位暂停销售退烧、咳嗽类药品。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13家,餐饮经营单位2000余家,药店170家,劝返冷链进口食品车辆100余辆;向餐饮经营单位张贴《疫情防控告知函》3000余份,向药品经营单位张贴《提醒告知函》170余份,向其他经营场所张贴《“扫码、戴口罩、测体温”通知》30000余份。
精准防疫,稳定物价。
县政府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督促餐饮、商超等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其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健康码查验等检查,严把入口关;加大对县域内冷库、餐饮、药店、商超、加油站等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密切关注防护用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波动及投诉举报情况,督促经营者切实做好商品明码标价,严厉打击哄抬防疫物资价格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0余台次,检查商超273家,接到消费者投诉19条;对违规违法经营主体下达警告46家,立案8起,吊销证件2家,约谈6家,停业整顿3家。目前全县市场供给平稳,价格稳定,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畅通渠道,强化宣传。
通过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等形式,加大对疫情防控的宣传力度;对外公布24小时服务咨询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建立疫情信息日报告制度,及时汇总上报各类信息。通过微信、网络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温馨提示”,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截至目前,共滚动播放疫情防控标语80余条,悬挂疫情防控横幅15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