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开展营商环境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3-30 09:44:00  浏览次数:2581次

  为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助力全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濮阳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开展营商环境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工作作风、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政商关系等方面问题进行监督执纪执法。

  一是工作作风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对标对表不够,政治站位不高,部署推动不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惠企政策“中梗阻”,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开会座谈,对问题视而不见”,不担当不作为,上推下卸责任;贯彻人民至上理念有差距,服务意识不强,依照政策规定能解决的事项不及时解决,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二是市场环境方面,履行职权超越边界,侵害企业经营自主权,干预企业自主决策,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金融服务和监管不强,落实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到位,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服务存在乱象,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政府诚信意识不强,“新官不理旧账”,不履行、不兑现政策承诺或合法协议,拖欠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损害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是政务服务方面,“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政务服务效率不高,应取消的行政许可仍然实施或变相实施,审批或办事流程不优,工作流程、办事指南不健全不公开,造成企业群众多头跑、重复跑;部分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标准不高,办理程序、收费标准不明晰,不符合企业需求;公共资源交易不规范,围标、串标、陪标、私下定标,公职人员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四是监管执法方面,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对关键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不严,以罚代管,甚至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监管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执法程序不规范,措施使用不当;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募捐,加重企业负担;滥用自由裁量权,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以案谋私等问题。

  五是政商关系方面,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干预和插手管理服务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规接受企业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收受名贵特产、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礼品礼金,占用企业财物;违规操控民营企业,为不法分子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损害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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