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省、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燃煤散烧造成的环境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濮阳县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禁燃区”与“双替代”区域燃煤散烧治理大排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领导多次召开燃煤散烧及散烧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对全县燃煤散烧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共治合力,厘清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清单,将目标任务逐项逐条分解到各乡镇和有关县直单位,明确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细化宣传,广泛引导。充分利用宣传页、标语、乡村广播站等多种载体,加大对燃煤散烧危害、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燃煤用户、生产经营户对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的认识。利用致群众的一封信宣传燃煤散烧治理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县攻坚办组织县工商质监局、农牧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抽调100余名人员,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双替代”区内居民住户家中的存煤量和燃煤设施设备进行细致摸排统计,建立排查台账,做到摸排到位、统计细致、数据准确。按照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检查组逐家逐户进行摸底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认真填写统计表格,截止10月23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排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排查31个村9274户。目前“双替代”区域排查工作正在扎实开展中。
四、强化督导,严肃追责。县攻坚办、县散烧办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的方式定期对燃煤复烧等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加强工作督办,追踪任务落实,推动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坚决杜绝煤制品复烧、存储、燃煤设施设备“清零”不到位等现象发生。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工作失职、措施不力、敷衍推诿等现象和人员,给予全县通报和严肃问责。(濮阳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