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督查干部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推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化、经常化,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学习活动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题和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学习督查业务、公文写作知识;新常态下的新理念、新知识、新内容;等。
二、学习形式和时间
(一)学习形式。围绕学习主题,结合督查工作实际,综合运用邀请专家举办讲座、观看电教片、多媒体教学、实地考察、现场观摩、案例剖析、知识问答、以考促学等多种形式,突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保证形式的创新性、多样性。
(二)活动时间。学习活动原则上每两周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周六上午。遇有全局性工作或重要活动不能如期举办时,由承办科室商办公室并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适时调整。
(三)组织形式。学习活动采取“办公室统一协调,各室(办)轮流承办”的组织模式,充分发挥承办科室的自主权、灵活性。每次学习活动由承办科室商办公室确定学习内容、举办形式,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活动通知、组织、签到以及场地、设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活动评价和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将承办学习活动作为提升水平、展示形象的重要平台,群策群力,全员参与,精选学习主题,精心设计课程,确保学习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二)活动评价。每次学习活动结束后,开展现场点评。每轮学习活动结束后,组织人员对学习内容、形式、效果等进行评价,评出优秀课程2至3篇,给予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