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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发区对重点项目实行转办单制度成效明显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1-5-19 08:42:07  浏览次数:2121次

  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开发区立足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实行重点项目建设转办单制度,取得明显成效。该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进区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首问责任单位,负责全过程服务,按照规定的办理时限和要求,首先将《进区项目运行转办单》发第一承办部门,第一承办部门履行签收手续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办结期限。办理完毕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转办单交产业集聚区办公室,发下一部门,逐步推进。涉及多个部门提前介入事项,由产业集聚区办公室将《进区项目运行转办单》发几个部门同时运转。区产业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区项目办理流程实行台账管理,对提前办结的,在全区通报表扬;对属于主观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办结的,第一次对具体承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第二次具体承办人调离工作岗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对于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区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今年以来,产业集聚区办公室共发放转办单26份,其中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23份,因客观原因延期办结的3份。这一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各有关单位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间,企业满意度得到提高,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元至4月份,开发区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04亿元,同比增长477.1%,增幅居全市第一位。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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