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室(办):
为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督查业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局持续开展如何做好督查工作事例讲解与剖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局领导带头,室主任带头,人人参与。
二、活动形式
重点结合岗位实际,选取1—2个工作实际事例,重点从基本情况、处理问题的思路、采取的方式方法、取得的成效及启示等方面进行阐释,努力减少理论宣讲和务虚内容。可采用多媒体辅助手段,也可引入提问答疑、点评交流等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每次3人左右,每人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四、其他要求
开展“如何做好督查工作事例讲解与剖析”活动,是加强机关业务学习的有效载体,是做好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客观要求,全体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确保实效,努力打造督查工作新亮点、新品牌。
局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