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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会议制度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1-4-23 17:25:30  浏览次数:3923次
  一、全体会议 
  (一)全体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召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督查局同志参加。 
  (二)议事范围: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回顾总结及安排部署年度、阶段性工作任务和重要活动;宣布干部调整和人事安排;组织进行领导班子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安排部署其他重要事项。 
  (三)会议的通知、签到、记录、会务安排及贯彻落实事项的催办、督查事宜,由局办公室负责。 
  二、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亦称周例会,由局长或委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召集,每周周一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室主任参加,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列席人员。 
  (二)议事范围: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听取各室上周工作汇报,交流情况,互通信息,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安排部署本周工作任务;研究决定局机关财务收支决算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管理等事项;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会议由局办公室负责记录,根据需要编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局长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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