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督查办认真传达贯彻全市党委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7-5-24 09:09:58  浏览次数:1911次


  5月20日,示范区综合办公室召开督查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市党委办公室主任会议关于督查工作有关精神,对如何全面提升示范区督查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开创督查工作新局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就做好今后时期督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督查部门肩负着对市委、市政府及区党工委、管委会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职责和任务,岗位重要,责任重大。做好督查工作,必须做到“严、细、深、实”,对每项督查任务,包括决策督查、专项查办、情况反映、问题和建议、起草的文稿等都必须做到高标准、高质量,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水平。同时,要克服当前示范区督查工作无机构、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问题,要努力开拓创新、勇于探索、积极进取,从而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一是必须注重实效,务求落实。要把促进决策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围绕示范区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中心工作,抓住领导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在狠抓分解立项、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上下功夫,有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付诸实施、落到实处。二是必须把握全局,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打造示范区宜业宜居宜商的城市环境为中心思想,加大对辖区内重点项目及招商项目建设的督导,紧盯工程台账,加强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和年度考核,充分发挥目标绩效考核在奖优罚劣方面的结果作用,激励引导各单位全面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必须做好调研,服务决策。积极克服督查任务重、人员少等问题,充分发挥“示范区督查人才库”的作用,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深入项目开展督查调研,了解掌握决策落实中存在的困难,收集汇总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供示范区和上级督查部门决策参考,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四是必须强化制度,有责必问。严格按照已出台的《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重点工作督查制度(试行)》《示范区落实责任不力问责办法(修订)》《示范区重点工作推进八项机制》等规定要求,做到讲制度,讲规矩,实现责任追究制度化、规范化,把示范区督查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效、更管用。(示范区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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