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近日,南乐县督查局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和完善了《南乐县督查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一是明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自身岗位工作、信息调研、参与重大活动、个人获得荣誉和平时表现等方面。
二是明确考核方式。考核按照季度通报、半年汇总、年终评比步骤进行,实行累计积分(加或减分)制度,上不封顶,下不设基础分。
三是明确考核组织。成立南乐县督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办法的组织实施。
四是明确结果运用。考核结束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提报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并予以通报,考核结果作为组织推荐、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南乐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