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是一种特殊的督查形式,在领导同志授权、围绕督查内容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同级或下级单位进行督查,可更好的解决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此,濮阳县督查局坚持“三原则”开展暗访督查,通过发现问题进而推动问题解决,确保领导各项决策落实,督促工作落实。
第一、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濮阳县督查局将暗访和明察有机的结合起来,根据实际情况,该明察的明察,该暗访的暗访。并且对于暗访发现的问题,濮阳县督查局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明察方式进一步核实,以保证暗访结果的真实有效。对于明察了解的情况,也要通过暗访加以印证核实,“挤出水分”,确保了解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二、坚持严守暗访纪律。濮阳县督查局要求工作人员在暗访过程中严格遵守纪律,一定要客观、全面地调查问题,不需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也不能避重就轻、轻描淡写,必须保证暗访结果的公正性。
第三、坚持用好暗访结果。濮阳县督查局正确处理暗访结果,恰当运用暗访手段,一定做到既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又防止因暗访反映问题否定被暗访对象的全面工作。并且在暗访的基础上,原汁原味地向领导同志报告真实情况,为决策制定和完善提供参考。对暗访发现的问题,濮阳县督查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以达到转变干部作风、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目的。
(濮阳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