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南乐县委书记刘冰主持召开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县领导曹拥军、梅兴秦、李维、王淑娟、王建国、刘玉林、张鸿艺、樊静宇、蒋景波、邵宁、宋士宁、刘冰(女) 、李洪涛、运献国、赵军保、江艳伟、魏焕显、刘社强、陈志广、申进章出席会议,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纪委监委、营商环境办(督查中心)、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和12个乡镇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传达了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七届市委2020年第8次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及《濮阳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实施办法》(濮办〔2020〕14号),并汇报了我县贯彻落实情况。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投资集团、城关镇、谷金楼镇关于项目用地建设;商务局关于招商引资线索以及县委营商环境办(督查中心)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