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020年8月初,范县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研究讨论了关于《范县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处理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文件通知。进一步为范县企业排忧解难,做企业坚强的后盾,推动范县经济发展。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为方便接收各市场主体(投诉人)合法诉求,县委营商委在各乡(镇、办)设立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同时要求县直各职能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本系统本领域内的营商环境投诉工作,以便于及时收集、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维护企业的最大效益,真正做到企业发展的“铺路人”。
二是明确时间期限。为及时解决诉求问题,进一步明确处理问题的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市场主体(投诉人)的合法诉求,同时简化审批手续,致力于最短的时间办最多的事,最大程度推动企业持续、长久的发展。
三是强化部门合作。为更大程度解决企业反应的问题,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加强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合作,加强本次投诉接收整改的力度,以杜绝阻碍企业发展、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