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打通最后一公里,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
一是积极打造智能化营商服务体系,全方位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推广应用网上申报业务, 参保单位通过CA自行登录系统,就可以随时进行人员和基数变化处理、查询参保信息以及网上申报、审核、预约、打印等业务,实现了业务办理“少跑腿”。
二是积极推行“延时服务”。在社保关系异地转移业务中,实行专人办理,参保人在市内转移的,可在本地区直接办理转入手续。“延时服务”是指下班时间已到,服务对象尚未办理完毕相关事项或仍有服务对象前来办事的,相关工作人员推迟下班时间直至为服务对象办结完业务,延时服务已成为我们的工作常态。
三是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在实行降低费率的基础上,根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和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月至6月的单位缴费,惠及单位150家,职工3206人;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减半征收,惠及单位11家,职工718人;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减免政策可与缓缴政策叠加享受。对中小微企业免征2-6月份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5月份全县共计免缴13.2万元;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单位缴费部分2-4月减半征收,符合条件单位15家,2-4月累计减收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共计12.1万元。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以制作宣传条幅、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彩页等方式,在我县企业车间、建筑一线等进行全覆盖宣传。真正让《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各项政策规定宣传到群众职工中去,提高建筑工人、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意识,了解政策、知晓权益,提高工伤保险知识在全社会的普及度。以上措施的实施,减轻了企业负担,为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了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