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城市清洁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范县多措并举,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清洁行动,成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城建、环保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各单位、有关乡镇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城市清洁行动的领导,并确定每周五为“城市清洁日”。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联合县城管局、县文明办、县爱卫办制定范县城区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县级干部责任分工图,以及城区主次街道、商住小区、家属院、城乡结合部及空旷地带等职责分工表,明确县级领导、县直各单位、有关乡镇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
三是开展网格督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联合县城管局、县文明办、县爱卫办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建立联合督导检查制度,以两条主干道为界,将城区分成4片区,每个督导组负责督导一片区,开展网格化督查,确保行动开展无死角、工作全覆盖。
四是创新评比方式。对县直单位分包责任路段和家属院、办公场所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周评比”制度,每周对县直各单位、乡镇进行排序和公示,对成效明显的单位挂红牌,并予以奖励;对组织不力,虚于应付的落后单位挂黑牌,并全县通报批评。(范县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