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督查办学习贯彻市委主要领导关于督查工作的批示精神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7-11-27 08:02:17  浏览次数:2750次


  11月16日,市委书记何雄在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梁宏同志呈报的《2017年全国政府系统督查能力建设培训班培训情况报告提纲》上作出批示:“督查工作十分重要。我市督查工作成效突出,形成了好的机制。新时代新要求下,要提高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为切实贯彻学习市委书记何雄同志的批示精神,11月24日,示范区督查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会议强调,一是要增强四个意识。督查工作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围绕重点工作,抓好“牛鼻子”,突出督查工作的主动效能。二是要创新督查手段。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吸收全国政府系统督查能力建设培训班培训成果,按照市委书记何雄同志的批示精神,结合实际,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强化部门联动,创新工作方法。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团结实干的督查主旋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不断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坚持说实话、谋实事、求实效。强化督查人员综合素质,打造一支素质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督查队伍。(示范区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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