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学习贯彻市委主要领导关于督查工作的批示精神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7-11-22 08:13:29  浏览次数:2303次


  11月16日,市委书记何雄在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梁宏同志呈报的《2017年全国政府系统督查能力建设培训班培训情况报告提纲》上作出批示:“督查工作十分重要。我市督查工作成效突出,形成了好的机制。新时代新要求下,要提高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为切实贯彻市委书记何雄同志的批示精神,11月20日,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召中层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会议强调,督查局全体,尤其是督查领导干部要将学习领会批示精神与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在今后的督查工作中,一是突出法制思维,在协调手段、行为方式、步骤程序上做到依法督查;二是注重督查规范,规范制度抓基础、规范程序抓关键、规范管理抓保障;三是提升信息化,完善网络督查平台建设,进行台账公示和跟踪管理,更加突出全程公开、全程跟踪、全程问效。会后,各科室要将学习贯彻批示精神与科学谋划2018年度督查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创新思路,优化机制,加大力度,不断提升督查工作水平,在助力清丰发展的道路上做出积极的贡献。(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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