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督查通报 >> 正文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通报(濮督通〔2017〕34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7-6-1 10:45:05  浏览次数:3095次

  5月5日,市创建办召开了全市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会议下发了《濮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督导组按照行动方案,进行了不间断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工作组、市直职能部门及有关县(区)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

  公共环境组:深入开展了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进行了整治,暂扣流动经营摊车25辆;对市城区19条主次干道乱贴乱画进行了清理,消除乱涂乱画283处,小广告约2100张。窗口行业组: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62户、沿街门店4000余家,对餐饮服务单位、沿街门店下发文明城市创建倡议书3368份、监督意见书172份、文明餐桌提示牌287个。集贸市场组:对市场经营秩序、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公益广告、生禽熟食“三防”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交通秩序组:通过增划停车位点、实施错时管理等措施,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行动,交通秩序有所改善。社区工作组:社区公益性宣传栏和市民公约得到及时更新,辖区居民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热情有所提高;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加强了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和业主三者之间的联系。未成年人组:家庭教育讲师团巡讲活动走进校园,为家长进行家庭教育讲座;开展贫困儿童救助活动,举办濮阳市家校共育成果展示现场会,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组:对全市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检查网吧49家次、歌舞娱乐场所5家次、电影放映场所3家次、出版物经营单位32家次。

  近段时间,特别是“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创建标准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着创建氛围不浓、群众参与度低、市容环境差、交通秩序乱等诸多问题。一是公共环境方面,新的公共环境组办公室成立时间较短,各项工作仍在交接熟悉过程中,工作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各成员单位创建意识不强,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二是窗口行业方面,部分商场超市仍存在公益广告设置不到位、投诉受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飞龙车站无出租车停靠点,给乘客上下车带来极大不便,也影响文明城市创建;市人民医院服务窗口1米线处拥挤不堪、秩序较乱,导医导药等引导工作不到位。三是集贸市场方面,波头集市场、胜利市场店外场外经营、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绪村市场、卫河市场存在卫生死角。四是交通秩序方面,长庆路(黄河路至建设路)等路段路面坑洼不平,路面标识标线不清;黄河路中段、建设路、京开道等主干道上,随处可见载人三轮车、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破坏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集贸市场周边、商场附近存在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五是社区工作方面,在基础设施建设、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益民路西段热电厂生活区垃圾随处可见、道路坑洼不平;金融社区金居巷、振兴路458号农行家属院、康居社区、开西社区、古城路防腐公司家属院卫生环境差,楼道内小广告乱贴乱画。六是未成年人工作方面,学校存在创建活动效果不明显、档案资料不完善、少年宫设备配置不到位等问题。七是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方面,个别经营单位卫生环境较差、公共场所禁烟效果不明显。

    针对上述问题,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督导组已向有关责任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或现场交办,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濮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严重影响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将建议启动问责程序或公开曝光予以通报批评。

>>>>>>>>>>>>>>>>>>>>>>>>>>>>>>>>>>>> 您是第位访客 <<<<<<<<<<<<<<<<<<<<<<<<<<<<<<<<<<<<
CopyRight © 2019-2025 pydc.gov.cn | 中共濮阳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路158号 邮编:457000 电话:0393-6667008 邮箱:pysdcj163.com
本站图片及文字(转载内容除外)归本站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复制!
备案编号:豫ICP备15033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