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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住建局、华龙区孟轲乡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通报(濮督通〔2016〕61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6-10-2 09:44:03  浏览次数:2018次

  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安排,9月6日市大气办向华龙区、开发区、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单位交办环境监测基站周边大气污染问题42项,明确要求9月9日前整改完成。按照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大气办交办、督查局催办、纪委监察局查办”的规定,9月12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市大气办转交未整改到位的23项问题下发了催办通知,要求9月14日前整改到位。但截至9月21日,市住建局负责的恒丰时代广场项目施工道路扬尘依然严重,未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部分料堆未覆盖,施工过程未按要求采取湿法作业,落实建筑行业“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不到位。华龙区孟轲乡负责的利伟沙石料厂料堆覆盖仍不完整,厂区洒水不及时,道路未硬化,扬尘问题较为突出。

  鉴于市住建局、华龙区孟轲乡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履行不到位,经研究,现对市住建局、华龙区孟轲乡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市住建局、华龙区孟轲乡正视问题,迅速行动,务必于9月23日前将上述问题整改到位,并将现场整改图片和整改报告报市大气办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若逾期仍未整改到位,将提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排查,迅速整改,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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