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精神,清丰县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暨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攻坚动员会,17个乡镇和有关部门向大会递交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确保高标准完成任务。
二是敢于动真碰硬。各乡镇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住建、市政、综合执法、交通、水利、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管领域的监管责任,敢于碰硬、敢于较真,依法治理大气污染源,严厉查处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三是严格执纪监督。由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安监、环保等部门组建联合督查组,强化执法执纪监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