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华龙区环保局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华龙区环保局行政效能督察办法》。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行政效能督察办公室,纪检书记兼办公室主任。明确了行政效能督察工作职责、权限和纪律。
二是明确了行政效能督察内容。主要针对行政效能督察对象在贯彻落实、依法履职、清正廉洁、工作作风等四个方面十类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行政效能督察方式和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对行政效能督察对象进行不定期综合性监督检查,对重点事项开展全程跟踪督办。
四是进一步具体了督察结果的处理方式。对在督察中发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下发《行政效能督察督办通知书》、《行政效能督察整改通知书》、《行政效能督察告诫通知书》。视情节和后果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分别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停职免职、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责任追究。
(华龙区委区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