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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产业集聚区“保姆式”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如期建成投用(濮督通〔2015〕52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5-6-3 16:03:27  浏览次数:2651次

  按照市委关于在各县(区)产业集聚区建立“保姆式”行政服务审批中心的工作部署,各县(区)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选定入驻单位、审批事项和工作人员,梳理审批流程,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加快筹建工作力度。截至6月1日,除示范区和工业园区设立项目代办中心外,其余县(区)产业集聚区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濮阳县:6月1日建成投用。面积510平方米,县住建、工商、国土、环保等18个部门进驻,设立服务窗口18个,工作人员40名。内设项目服务代办中心,由招商引资单位指定代办人员,全程代办项目审批手续。

  清丰县:5月31日建成投用。面积500平方米,入驻部门14个,确定行政审批事项33项,代办工作人员10名。县住建局、国土局、发改委等9个部门成立了审批局,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专门用于企业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工作。

  南乐县:5月31日建成投用。面积500平方米,入驻发改、工商、住建、国土、规划等8个部门,30余名工作人员,涉及28个行政审批项目,同时设立代办中心,由县委组织部抽调4名后备干部任代办员,目前,首批5个企业相关审批项目已进入代办程序。

  范县:5月29日建成投用。面积500平方米,入驻部门18个,确定行政审批事项50项,窗口工作人员40名,下设代办中心和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分别由组织和纪检监察抽调。

  华龙区:5月30日建成投用。面积500余平方米,入驻部门20个,12个服务窗口,人员共36人。除12个窗口单位外,审批事项少且业务量小的单位和濮东产业集聚区抽调部门5名专职人员,成立代办中心,负责代办审批服务事项。

  台前县:5月22日建成投用。面积1200平方米,入驻部门15家,企业征信、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5个,设窗口37 个,工作人员65人,代办员4人。

  开发区:5月21日建成投用。面积800平方米,入驻部门12家,确定审批事项37项,窗口工作人员27人,代办人员7人。

  示范区:设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代办中心,确定7名代办工作人员。5月19日正式开展工作。

  工业园区:成立了项目代办员中心,挂靠在园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代办员12名。5月18日挂牌并正式开展工作。

  下载区:各县区产业集聚区“保姆式”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如期建成投用(濮督通〔2015〕5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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