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督查通报 >> 正文
我市获批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市(濮督通〔2014〕161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4-12-29 08:19:11  浏览次数:1497次

  12月10日,国家质监总局正式批复濮阳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我市成为2014年河南省唯一获批的创建市,有望再添一张国字号名片。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国家质检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该头衔将享受进一步提升服务支柱产业发展的技术检测平台建设、骨干企业进出口检验检疫便利通关服务等一系列激励扶持政策。

  在争创工作中,市质监局作为牵头单位,一是主动作为。按照创建程序和要求,理清思路,拟定科学方案,完成了各项申报材料的准备,并积极与国家、省质监部门对接协调,为申创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组织到位。按照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质量”体系,明确责任,科学分工,积极协调市发改、住建、环保等多个承建单位加强合作,紧密配合,及时解决创建中的难题。高标准完成了材料上报和申述答辩,确保了申创工作成效。三是措施得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出台了《关于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推动质量强市提供了政策保障;围绕主导产业,选定了一批重点企业制定质量提升方案;开展质量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家庭”等活动,树立全社会参与的理念。

  创建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城市申报、初步审查、推荐争创、批准争创、开展创建、现场验收、公示授牌8个步骤,目前我市已进入开展创建阶段,自批准之日起24个月为创建期。

  各相关部门要以获批为契机,按照创建标准,进一步做好谋划和部署,科学制定质量强市行动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提高标准,强化落实,确保24个月内一次性创建成功。

  文件下载区:我市获批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市(濮督通〔2014〕161号).pdf

相关链接

    暂无相关文章
>>>>>>>>>>>>>>>>>>>>>>>>>>>>>>>>>>>> 您是第位访客 <<<<<<<<<<<<<<<<<<<<<<<<<<<<<<<<<<<<
CopyRight © 2019-2026 pydc.gov.cn | 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路158号 邮编:457000 电话:0393-6667008 邮箱:pysdcj163.com
本站图片及文字(转载内容除外)归本站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复制!
备案编号:豫ICP备15033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