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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督查局注重实效做好专项查办工作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4-12-16 08:38:32  浏览次数:3364次

  “群众利益无小事”,台前县督查局将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专项查办工作的主要内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主动查办,加大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找准切入点、化解矛盾点。以高度的责任心展示督查干部作风形象。

  一是提高查办效率,按期办结。对于时效性很强的查办件,向承办单位下发督查通知,明确一把手负责,并告知承办单位及承办人,让其单位的负责人在查办件规定期限内,向分管县级领导直接汇报,以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效率;对于运行周期长的查办件,紧盯办理线索,在对办理过程中接触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记录,重新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保证专项查办件件件有着落。

  二是严肃认真,敢于碰硬。要严肃认真,在查办过程中行得端、做得正,不越俎代庖,更不能胡督乱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对于有一定难度的查办件,敢于碰硬,一督到底,务求落实。让领导满意,让群众放心,树立起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深入现场,加强协调。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深入群众认真听取意见,深入实地查看相关资料,全面掌握事情的真实状况,避免一味坐在办公室等汇报材料,不能有效掌握实际情况;有些专项查办件内容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责任单位之间很可能出现互相推诿现象,我们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同时加大现场督办力度,消除落实过程中的梗阻因素,使承办单位重视起来,认真起来,真正把问题解决好。

  四是遵循法规,严格把关。查办件的处理意见、处理结论有政策法律依据支撑,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查办;对于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报告,我们严格审查,看调查清楚了没有,是否有含糊其辞的地方,整改措施及处理到位了没有。对反映情况不清、采取措施不力、或处理问题不当等不符合办理要求的查办报告,则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台前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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