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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督查局强化“督查协调”作用督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存在问题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4-11-13 15:10:10  浏览次数:1487次

  今年以来,濮阳县督查局针对重点项目中存在的土地、环保、规划等手续办理以及影响项目建设的周边环境等问题,不仅强化对有关责任单位的督导检查,更注重加强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督查协调,通过重点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的持续协调解决,稳步推进重点项目的顺利建设。

  一是组织专题会议协调。对影响项目建设且涉及土地、环保、住建、财政等多个责任单位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各有关部门及项目方进行探讨研究,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责任及完成任务时限。

  二是召开现场会议协调。对影响项目建设的群众阻工、气电水路等较为单一的临时性问题,在接到项目方投诉后,迅速召开现场协调会,弄清症结,责令有关责任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三是督促项目推进组协调。对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复杂性问题,及时形成督查专报,呈请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阅批后,以督查通知温馨提醒或当面汇报等方式,向重点项目推进组组长汇报,督促推进组及时召开专题会、协调会等予以解决。

  四是提请主要领导协调。对存在诸多问题且严重滞后于时间节点的重点项目,提请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各责任单位深入项目一线,现场观摩办公,剖析存在问题症结,明确各推进组、责任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责任,由督查局通过台账管理,强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濮阳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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