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合”就是研究督查方法,创新工作方式,找出工作的最佳结合点,抓住没落实的事,盯住不落实的人,找出不落实的原因,追究不落实的责任,不断推动县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
一是把督查工作与宣传工作相结合。在开展督查工作时,主动承担起宣传工作任务,在重点抓好督查督办事项的基础上,抓住时机,大力宣传政策、形势。二是把督查工作与信息工作相结合。注重信息反馈在推动督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年初向各部门各单位下达督查信息上报任务,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利用信息准确掌握各单位的工作动态和各项政策以及领导决策落实情况,据此开展督查工作。三是把督查工作与考核工作相结合。坚持督查与考核一起抓,注重在考核中增强督查效果,不断探索完善两者互促互进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工作、促进落实的强大合力。四是把督查工作与整改工作相结合。在开展督查工作时,不仅查问题、下整改通知书,同时帮助被督查部门,明确整改方向,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南乐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