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乐县督查局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各类局内部会议管理,确保会议确定各事项得到快速、有效落实。 一是各类局内部会议要指定专人、使用专本进行记录,会议记录要如实对会议内容进行概括、总结,分类别或分项目记录。 二是会议记录人会后要对会议记录本上涉及的内容进行整理,列出会议讨论事项简要清单,明确各事项的责任科室或责任人、完成时间等。 三是会议记录人要第一时间将整理后的记录内容告知相关科室负责人或责任人,并按照任务要求或时间节点提醒、催促,直至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