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客观评价局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情况,进一步增强督查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近日,南乐县督查局制定出台了《南乐县督查局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绩效考评从工作任务、督查方法创新、信息报送、调研报告撰写、出勤情况、作风纪律等方面进行考评,每月一通报、半年一汇总,年终对每人积分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前6名的方有资格被确定为年终优秀督查人员,排名后3名的取消其他任何评先机会,在年终全体会上说明情况,并做表态发言。对于违规违纪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南乐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