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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不力乡镇通报(二)(濮督通〔2014〕92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4-10-13 10:17:35  浏览次数:4114次

  10月6日以来,市禁烧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联合巡查组对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情况进行了持续督查。督查发现,仍有部分乡镇出现秸秆焚烧现象。通报如下:

  10月6日,卫星发现两起面积较大过火点,经核实分别为濮阳县子岸乡,责任人:李广民、马文彬;南乐县梁村乡,责任人:邵英普、宋福才。

  10月7日,濮阳县胡状镇2起火点,责任人:史志典、王金玲;庆祖镇2起火点,责任人:张宇东、谷进锋;清丰县仙庄镇1起火点,责任人:马兰芳、宋国选。

  10月8日,濮阳县郎中乡4起火点,责任人:何世轩、刘国乾;清丰县仙庄镇2起火点,责任人:马兰芳、宋国选;范县龙王庄镇2起火点,责任人:刘继灵、吕玉秋。

  10月9日,濮阳县鲁河镇1起火点,责任人:翟仲友、常正领;清丰县古城乡1起火点,责任人:韩学广、夏振涛。

  针对以上乡(镇)发生的秸秆焚烧现象,市禁烧办将依据濮政办〔2013〕63号文进行处理。秸秆禁烧工作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但地头、沟间、路旁堆积的农作物秸秆大量存在,成为秸秆禁烧隐患。下一阶段,各乡镇务必要克服麻痹思想,振奋精神,加大力度,持续防范,确保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圆满胜利。

  下载区:秸秆禁烧不力乡镇通报(二)(濮督通〔2014〕9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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