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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新能源公共交通系统》(1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4-9-26 11:58:25  浏览次数:1499次

  在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提出《加快发展新能源公共交通系统》(18号)提案,并列举出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并拿出了可行性方案。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会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正如提案中说的那样,新能源电动汽车不但具有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等诸多优点,而且符合国家发展政策,是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方向。建议大力发展新能源公交车的意见也非常好,我们也正按照这个发展方向努力去做。目前,我市城市公交经营体制改革工作正在进行,2013年新购公交车辆130台,其中80台车是气电混合的新能源汽车,其余50台车是液化天然气汽车。我市现有出租车1700余辆,全部是原厂油、气双燃料装置,使用压缩天然气作燃料,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纯电动车虽然具有节能减排、绿色环保优势,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方向。但目前纯电动车价位较高,投入成本大,如一辆用于营运出租的电动轿车售价在22万左右(电动公交车售价更高),而一辆油、气双燃料轿车价位在8万元左右。目前,我市出租车产权归司机个人所有,更新出租车车型完全由出租车司机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政府无法强制。而完善的充电配套设施也是直接影响电动车市场普及的关键因素。据了解,建设一个充电站需要投资2000万元左右,建一个充电桩也至少需要100余万元。目前,我市还没有一套完善的充电配套设施,即便是购买了纯电动客车,也无法充电投入使用。由于电动车价位太高,且无法充电,所以在我市推广使用条件尚不成熟。

 

  新能源公共交通系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相互协作才能完成。我们相信,在大家的积极呼吁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和各项充电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我市的新能源公共交通系统在不久将来就会建成。

    

  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对此件办理结果评价:“1、对提案答复很满意;2、可以参照其他城市,尽快对出租车进行更新,更换成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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