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下午,濮阳县召开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动员会,会议明确了全县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活动的目标任务。为确保目标圆满完成,濮阳县建立了工作推进、资金投入、保洁长效、督查考核四项机制,强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农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推进。县直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和齐心协力的建设氛围。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活动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设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二是建立资金投入机制。从2014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用于环境保洁和美丽乡村达标建设工作。同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各行政村特别是重点整治村街道硬化、绿化、美化、亮化、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项目资金整合汇报例会制度,县直各涉农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年度服务、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项目资金整合情况,积极向各乡(镇)推荐的重点整治村倾斜。另外,鼓励社会其他资金采用多种方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建立保洁长效机制。建立乡村环境卫生管护机制,各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以“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为工作目标,根据实际选取若干个掩埋点就近填埋处理;各村视不同情况设垃圾箱、垃圾临时收集点;垃圾转运采取向社会招标承包的办法组织实施;市定60个重点整治村,按每500人配备2名保洁员的比例,配齐配好保洁队伍,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洁员工资、保洁工具、垃圾桶等费用统一由县财政负担;其余行政村视不同情况每村配1-2名保洁员,对主次街道定时打扫,保证洁净,其保洁费用由县、乡、村共同负担。做到了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有一支精干的保洁员队伍,有一套积极的教育方法,有一套必备的收集处理设施,从根本上防止“脏乱差”状况反弹。同时,鼓励探索通过市场机制的方法,开展维护管理工作。
四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县委、县政府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标准、时间节点,明确工作主体,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督查组,抽调县督查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局精干力量组成三个督查小组,对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督导督查。督查结果以《督查通报》形式进行通报。《督查通报》存档备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况不定期组织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进行观摩评比。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对在工作中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任务完成较差、多次观摩考评排名在后的乡(镇)进行跟踪问效。对建设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濮阳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