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濮阳市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4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内容分别涉及黄河滩区整村搬迁、公交体制改革、低洼易涝区域治理、城区养犬秩序规范、海关分支机构设立等方面。截至6月30日,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和委员满意率100%。工作措施如下:
一、强化责任,通力协作
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收悉后,我市立即组织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台账,强力推进。按照省政府督查室下发的《关于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承办工作制度和重点督办制度。明确分管副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各责任部门“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分工协作,确保落实。针对由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议案提案,明确牵头单位负总责,全权协调各协办单位的落实和答复。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督促检查,对办理缓慢、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进行通报。
二、健全制度,保障落实
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均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了办理工作制度,把办理建议提案同部门工作一并安排,一并落实,构建了“以工作水平提升推进建议提案办理落实,以建议提案办理落实促工作水平提升”的工作格局,使办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思想上有位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保证。市水利、商务部门把所承办的建议进行了任务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了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市交通运输部门做到“三个结合”,即个案处理与统筹办理相结合,建议办理工作同加快交通建设相结合,建议办理工作与解决群众需求相结合,保证了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注重调研,推动落实
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按照代表、委员建议,深入实际,认真调研,制定措施,强力推进。如在办理陈志勇代表提出的“关于疏通我省南乐县与河北大名县河道减少洪涝灾害的建议”时,市水利部门作为协办单位,依然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抽调精干技术力量,先后七次深入现场,跑遍低洼易涝区的大小河沟,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多次与县、乡两级政府和水利部门结合,征求群众意见,制定了三套治理预案,并优选了其中最佳方案,为省水利厅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办理任丙祥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黄河滩区整村搬迁困难”的提案时,市发改委牵头对沿黄三县的黄河滩区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县、乡两级政府、滩区群众和特殊人群意见,结合国办发〔2011〕15号文件,科学确定了范县张庄乡、陈庄镇为滩区迁建试点,为每户争取国家补贴3.3万元、省政府补贴2万元,以及下步市县补贴1.3万元。试点惠及15个村3712户的1.3万名群众。该提案的落实,既为滩区搬迁提供了资金支持,解决了实际问题,又为滩区扶贫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模式,得到了群众和委员的认可。
四、加强沟通,确保满意
各责任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使办理工作更加直接、及时、有效,增强了办理工作透明度。市公安、交通等部门在办理工作中做到了“三见面”,即办理前赴代表或委员所在地与其见面,弄懂其建议意图,听取其深层次想法;办理中及时向代表和委员反馈,听取其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上门征求代表和委员意见,对确因政策或条件限制不能落实的建议,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与支持。
经过各级领导及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省人大代表建议与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顺利完成。但由于政策法规和实际条件所限,个别建议提案涉及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努力,向上级部门报告和争取,确保最终解决。对能够落实且正在落实的建议提案,加大跟踪力度,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承诺,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早日推进问题解决,确保代表、委员和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