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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前两年完成省定目标任务(濮督通〔2013〕87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3-12-23 15:32:25  浏览次数:1296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省、市重点民生工程,对于保障农民群众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初,省政府下达任务,要求我市五年解决180.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立足早干、快干、多干,把原定五年完成的任务提前为三年完成。各县(区)政府及市、县水利部门自加压力、多方筹资、克难攻坚,强力推进。12月23日,项目涉及的1754个行政村、180余万人安全饮水工程将全部完工并通水到户,比省定计划提前了整整两年,兑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广大群众的郑重承诺。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各县(区)水利部门委托勘测设计单位经过反复勘测,全面掌握高氟水、苦咸水的分布区域和含量。在此基础上,制订出“能联网的不单村,能扩建的不新建,单村变联网,小网变大网”的方案,以优质水源为依托,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科学设置井位,合理布局区域供水设施。同时,兼顾“两个结合”,即近期规划与长远规划相结合、工程建设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保证了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布局的科学性与前瞻性。     

  二、多措并举,强力推进     

  一是营造氛围。市、县水利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层层动员,加大政策宣传和解释力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营造良好的施工氛围,形成了“人人关心改水、户户支持建设”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督导。市水利部门成立了4个督导组,安排7名县级干部分包县(区)工程,20名科级干部包乡、包村。各督导组深入工程建设一线,现场解决工程建设中问题,每周召开例会,会商解决施工中的难题。三是加强督查。市水利局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协调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环境、土地征用等问题,对进展顺利的县(区)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县(区)进行问责,强力推进工程进度。四是科学组织。在工程实施中,各责任单位严格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昼夜施工。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县(区)严格按照省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厂标准设计方案要求,健全监管质量控制体系,夯实了工程的质量基础。尤其是台前县水利部门,创新工作方法,饮水工程“先做入户,后做管网”,在主管道招标前提前完成入户工程,既节约了施工时间,又提高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施工进度屡创县(区)排名第一。    

  三、健全制度,科学管理     

  2013年10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制度上确立了“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建管体系,确保饮水安全工程“用得住、管得好、效益长”,长期惠及于民。市、县水利部门超前谋划运营管理体制,因地制宜,责任到人,划清权责,加强管理,以群众“乐于接受、踊跃参与”为标准,以“使用方便、群众实惠”为原则,创新管理制度,建立了供水运营模式多样化,单村、集中供水企业化并存的管理体系。    

  饮水安全工程的提前完成,再次生动诠释了全市广大干部多干、早干、快干的工作作风,必将对激励全市上下坚定信心、奋发进取,为加快实现“二三五”赶超目标,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作出更大贡献。

  下载区: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前两年完成省定目标任务(濮督通〔2013〕8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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