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督查通报 >> 正文
关于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不作为的通报(濮督通〔2013〕17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3-4-10 09:38:51  浏览次数:3112次

  一个时期以来,古城路西段两侧临街房屋私搭乱建现象严重,出现多处违章建筑。针对这一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于3月20日下发《督查通知》,要求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责任单位迅速行动,立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尽快拆除该区域违章建筑。但作为直接承担该项工作的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以各种理由推脱监管责任;工作不认真,作风不深入,执法不严格,虽曾采取执法行动,均无果而终,后虽经督办,仍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导致违法建设仍在继续。

  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作为区域内行使城市管理职权的执法部门,面对本辖区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属于典型不作为;面对上级部门督查,推诿扯皮,属于典型有令不行。为此,特对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希望受通报单位正视问题,采取得力措施,立即制止该区域违法建设,并于20日内拆除违章建筑。有关落实情况,请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7日内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优化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全力推动濮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务实发展、赶超发展。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2013年4月9日

 

  版式文件下载:关于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不作为的通报(濮督通〔2013〕17号).pdf 

相关链接

    暂无相关文章
>>>>>>>>>>>>>>>>>>>>>>>>>>>>>>>>>>>> 您是第位访客 <<<<<<<<<<<<<<<<<<<<<<<<<<<<<<<<<<<<
CopyRight © 2019-2026 pydc.gov.cn | 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路158号 邮编:457000 电话:0393-6667008 邮箱:pysdcj163.com
本站图片及文字(转载内容除外)归本站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复制!
备案编号:豫ICP备15033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