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县域营商环境水平,今年以来,范县通过建立完善监督问责机制,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政治监督、巡察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助推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落细。
一是组建专项执法队伍。设立营商环境执法大队,受理企业家问题投诉,组织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建立县级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队伍,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和意见投诉进行认真梳理,对涉及营商环境领域的问题线索,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将全县50名企业首席服务员聘请为党风政风监督员,授予其监督职能,发挥与企业服务对接“直通车”作用。定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走访企业”活动,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松绑脱绊、加油助力。活动开展以来,共走访规模以上企业88个,解决企业反映问题32个,
二是纳入县级巡察监督。明确将被巡察党组织落实营商环境政策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十五届县委第五、第六轮巡察,对王楼镇、高码头镇等4个乡(镇)和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10个县直单位贯彻落实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情况开展现场“问诊”。目前,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正在进行集中整改,第六轮巡察目前正在进行。
三是创新民主监督形式。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民主监督的重点内容之一,充分发挥协商式监督的优势,开展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测评、综合考评监督评议、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等活动;组织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百企评局长”“千人评百岗”双评议活动;组织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视察并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对重点提案开展视察监督,有力地推进了提案办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