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督查通报 >> 正文
市法院聚焦审执工作狠抓办案质效助力濮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8-27 15:18:33  浏览次数:1673次

  今年以来,市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加强产权保护、狠抓执行合同质效、强化破产制度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有力护航了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工作专班,定期研究部署,制定《全面提升司法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专项文件,把优化营商环境贯穿司法全过程。二是加大产权保护力度。把加强产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全面贯彻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的原则,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不论国企民企、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依法保护,妥善处理涉及产权的各类案件,共审结涉企业执行合同案件5643件。三是坚持防疫复工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两手硬”。出台服务企业复工复业17条法律问题告知书、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18条意见,组织110名法官担任130余家企业驻企指导员,先进经验做法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头版刊登。大力推广网上办案,濮阳两级法院网上立案16984件、网上交费8210笔、网上开庭2945件。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击黑恶势力与打击“保护伞”相结合,坚持惩处罪犯与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相结合,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15件116人,涉案财产执行到位金额534.34万元。五是深入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五进”活动。共为230余家民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区村镇等专题宣讲民法典。院长徐哲先后参加濮水民营企业家学院开班仪式、女企业家峰会论坛,深入卫河社区、濮鹤高速管理处等,为380余位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社区群众等讲授民法典。

  二、加强精细化管理,不断降低诉讼成本。一是全面强化审判管理。每周一召开例会通报案件质效,每月评选办案标兵,每季度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实行中院业务庭和基层法院结对指导制度,规范案件改判发回,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的催办、督办力度,持续提升案件质效。二是大力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各基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30个民事速裁团队,配备员额法官30名,审判辅助人员95名。自4月13日实施繁简分流以来,各基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3473件,分流简案7808件,占57.95%;简案结案6913件,结案率88.54%,平均审理天数13.6天,速裁快审工作综合排名位居全省第一。三是持续强化执行攻坚。建立全市32家成员单位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建成与银行、证券、工商、国土、房产、车辆、住房公积金等涉及被执行人财产单位的查控网络,有效破解查找被执行人财产难问题;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立案后立即进行网上查、控、冻,加大超期案件督办力度,加大涉疫情、涉黑恶犯罪刑事财产刑、涉党政机关、不良贷款清收等9类案件执行力度,全市法院执结案件8700件,实际到位金额10.65亿元。

  三、对标营商评价指标,精准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一是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制定出台《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的意见(试行)》,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效衔接,为推进“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降低破产审理成本。严格审查各项破产费用,做到事出有因、支出有据;严格审查管理人聘用人员的必要性和支出费用;通过破产平台发布债权人会议公告,减少传统公告费用支出。三是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管理。制定《濮阳市破产管理人论坛公约》,召开破产管理人论坛会议,指导和监督破产管理人全面依法独立高效履行职责,推进破产案件管理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出台《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规范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四是推动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管等政府各部门和人民银行等商业银行的对接,推动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积极筹备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统筹推进破产程序中的业务协调、信息提供、维护稳定等事项,妥善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税收减免、财产变现、土地性质和功能变更等问题。

  四、严厉惩处失信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信用保障。一是严厉制裁诉讼失信行为。出台《关于依法治理职业放贷行为规范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意见》,开展涉“套路贷”“虚假诉讼”“职业放贷”案件专项排查,对确有问题的41件案件主动提起再审。二是完善涉企案件执行机制,切实维护企业胜诉权益。对涉企案件执行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建立执行快速通道,加大生效裁判执行力度,98.03%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平均执行周期控制在5个月以内。三是加强法律宣传,提升全社会法律意识及诚信意识。加强与《河南法制报》《濮阳日报》和濮阳电视台等媒体合作,采取宣传大屏幕、公告大头贴、发布典型案例、送法进企业等形式,加强强制执行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打击逃避、规避执行的强大声势,推动形成“守法守信光荣、违法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 您是第位访客 <<<<<<<<<<<<<<<<<<<<<<<<<<<<<<<<<<<<
CopyRight © 2019-2025 pydc.gov.cn | 中共濮阳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路158号 邮编:457000 电话:0393-6667008 邮箱:pysdcj163.com
本站图片及文字(转载内容除外)归本站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复制!
备案编号:豫ICP备15033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