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县区动态 >> 正文
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坚持三种督查方式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7-11-3 09:22:03  浏览次数:1311次

  今年以来,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坚持把全县工作重点、工作推进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督查方向,坚持督重点、重点督,不断优化督查方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常规事项动态督。围绕省、市、县确定的各项工作,及时进行分解落实,将任务靠实到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采取“目标管理、领导牵头、专人负责、任务包干、倒排进度、专项督办、考核通报”的办法,强化督查,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

  二是重要事项重点督。将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重点项目建设周调度会议、领导来清调研议定事项以及省市县领导批示件,作为重要事项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在推进过程中,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确定工作完成时限,建立相互衔接、全程跟踪、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对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反馈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标准、按时限完成。

  三是阶段工作限时督。围绕美丽乡村建设、食用菌产业发展、“双报到双服务”等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作为阶段性重要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开展联合督查,限时督办,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抓住正反典型,下发督查工作通报,为阶段性工作的全面推进奠定基础。(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 您是第位访客 <<<<<<<<<<<<<<<<<<<<<<<<<<<<<<<<<<<<
CopyRight © 2019-2026 pydc.gov.cn | 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路158号 邮编:457000 电话:0393-6667008 邮箱:pysdcj163.com
本站图片及文字(转载内容除外)归本站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复制!
备案编号:豫ICP备15033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