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华龙区采取四项举措,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督导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奖励机制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各街道、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常态化开展巡查整治,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路段、具体网格和责任人,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照文明城市测评的标准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着力解决好四类问题。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作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点。把流动摊点、大排档、占道经营、乱张贴小广告等作为城市秩序整治工作的重点。把“五小”门店无证经营、环境脏乱、消毒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作为店铺场馆整治重点。把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占道经营等问题作为市场环境整治的重点,全面整改提升,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将“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等公益广告覆盖到城市主干道、商业街区、广场、建筑围挡、社区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继续组织志愿者在各重点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并通过编写文明微博、文明微信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
四是严格落实督查问责。继续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推动工作开展,切实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严格执行《华龙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办法》,落实效能告诫、党政纪处分等制度,对因工作不落实、不作为严重影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局的进行严格实行问责。(华龙区委区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