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精细化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是城市创新的重要途径,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自9月1日以来,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和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督导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一是督查对象具体化。深入到县城各个角落,使督查中出现的问题具体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导责任单位科学制定不同的管理标准,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真正让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督查手段多样化。对于在督查中发现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提前介入,认真研究,通过督查通知、电话交办、微信联系,及时反馈至责任单位,以实现责任单位主动式认领,快速整改。
三是督查职责严格化。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对各管理岗位的基本职责从内容、标准、时限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固化督导,使各项督查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截至目前,涉及环境卫生、道路交通等方面问题53项,交办整改率100%。(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