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督查部门作为党委政府决策“参谋部”、推动发展“作战部”、解决问题“调度室”的作用,今年以来,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注重改进督查方式,坚持“四个突出”抓督查,提升督查效能,确保督查实效。
一是主动跟进抓督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受令而督”的被动思想,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主动贴近领导工作思路,主动贴近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主动谋划,提前制定举措。通过变“被动督查”为“主动跟进”,确保督查工作高效推进,强力推动全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重点抓督查。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领导同志批示及交办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百城建设提质、食用菌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督查督办,着力跟踪督办和定期反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着力解决项目开工难、进度慢等问题,保障各项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
三是关口前移抓督查。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督到位”的原则,围绕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督查事项,推进督查工作关口前移,始终坚持“半天室内工作法”,采取现场协调、实地督导等方式,针对问题、解决问题。同时,根据督查情况认真开展“回头看”,及时将督查落实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四是注重实效抓督查。坚持“有批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果则必报”的原则,凡是领导的批示件立即督办,凡是重要会议做出的决定随即交办相关部门并及时跟踪督办,以《督查通知》明确责任事项,发《督查工作通报》《督查专报》反馈督查结果。今年以来,已累计分解立项督查事项200余项,督办领导批示件10余件,形成《督查通知》《督查工作通报》《督查专报》等各类督查材料254期,有力推动了全县各项工作的落实。(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