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真督实查在一线。进一步强化一线督查意识,范县县委县政府督查局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领有关人员,深入项目建设一线,通过现场查看、与项目方负责人交谈等方式,真实详细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问题,现场进行协调解决。
二是见面交谈传压力。在督导过程中,注重与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见面沟通,或专门召开责任单位、项目方见面会,帮助责任单位指出路、想方法,对问题现场研究解决,要求责任单位现场确定完成节点。
三是提醒催办无缝隙。为使督查贯穿落实整个过程,范县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在下发交办通知的基础上,建立了提醒和催办制度,对落实事项严格对照时间节点,及时向责任单位下发提醒通知或催办通知,让责任单位时刻感受到督查的存在,形成了交办到落实的无缝隙督查。
四是强化问责重落实。为维护决策事项的严肃性和督查权威,范县县委县政府专门制定出台了《范县督查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结合工作职能,对决策落实、项目建设、重要事项办理等过程中出现的“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制定了严格的问责规定,确保工作的落实效果。(范县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