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以来,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罗列“四个清单”,强化督查系统管理,严格各局委督查室责任,进一步推进队伍管理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落实“责任清单”。将各局委督查室主任的工作职责以清单方式建立台账,具体划分为“组织协调”、“尽职尽责”、“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等4个方面。
二是梳理“问题清单”。定期、不定期对各局委督查室人员在岗情况、工作作风、文明服务等工作纪律进行日常性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作为考评依据。共查出2个单位人员不在岗、工作作风不扎实等3个问题。
三是制定“学习清单”。要求各局委督查室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写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深刻认识《意见》制定出台的重大意义、积极构建督促检查工作大格局、着力提高督促检查工作权威性和执行力等4篇文章。
四是重视“考评清单”。每季度对各单位督查室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评,主要通过述职、谈话、督查、走访四种方式进行考核评价。对于违反“责任清单”管理要求不正确履职,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检查,建议该单位将其诫勉谈话。(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