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督查通报 >> 正文
市质监局推进全市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成效显著(濮督通〔2017〕52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7-7-10 07:46:57  浏览次数:2256次

  燃煤锅炉拆改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保障。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市质监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建立台账,全力推进。截至6月26日,我市635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走在了全省前列。

  一是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积极与环保、发改等部门沟通协调,提请市政府印发了《濮阳市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科室长为责任人的7个督导组,具体负责对接督导各责任县(区),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对全市范围内燃煤锅炉情况开展地毯式排查,共排查出燃煤锅炉635台,其中承压类381台,常压类254台,建立了拆改工作推进台帐。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板报、标语等媒介广泛宣传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宣传拆改工作的重要性。对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和个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把政策、法律宣传到位,取得了绝大多数拆改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在全市上下形成人人关心拆改、人人支持拆改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指导,落实责任。主动与各县(区)政府、环保、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明确了职责分工,职责范围,做到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间、拆改到位“四清”,落实了“一个燃煤锅炉、一个责任领导、一个工作队伍、一个倒排工期计划、一竿子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确保拆改进度。

    四是主动借力,合力攻坚。积极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市攻坚办综合督察组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每周分赴各县(区),深入一线督导,逐台核实拆改质量,对拆改不到位、以停待拆、关门走人等不符合拆改标准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拒不拆改的采取联合执法等措施强制拆除,切实做到断电、断水、烟囱拆除、主体移位的“四到位”锅炉拆改标准,形成了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动了拆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是定期通报,挂牌督办。配合市攻坚办建立日报告、周总结制度,并通过《濮阳日报》、《手机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及时向社会通报拆改工作进度,表扬拆改积极、行动迅速的单位和个人,对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未拆除或拆除不到位,实行挂牌督办,拒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保障了拆改工作的顺利完成。

>>>>>>>>>>>>>>>>>>>>>>>>>>>>>>>>>>>> 您是第位访客 <<<<<<<<<<<<<<<<<<<<<<<<<<<<<<<<<<<<
CopyRight © 2019-2025 pydc.gov.cn | 中共濮阳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路158号 邮编:457000 电话:0393-6667008 邮箱:pysdcj163.com
本站图片及文字(转载内容除外)归本站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复制!
备案编号:豫ICP备15033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