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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3-16 08:24:10  浏览次数:704次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濮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遵循,周密部署,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濮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濮阳市司法局、濮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被省政府表彰为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清丰县被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表彰为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向省委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提醒通知》(豫办函〔2020〕52号)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规划,高位推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高位推进。调整升格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47个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层层压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日常考核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督导考核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市委巡察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日常巡察。三是创新活动载体。高规格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动员大会,强化工作保障,成立工作专班,拨付专项经费50万元。扎实开展示范点培育,年内培育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11个、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14个。

(二)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强化政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构建依法合规、运行高效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在全省较早实现了确诊病例清零、疑似病例清零、新增病例清零、确诊病例零病亡、医务人员零感染“五个清零”目标,筑牢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坚固防线。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在全省率先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20条政策措施,率先设立企业“首席服务员”,747名优秀干部深入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一人一企”驻点精准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此做法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二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结合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全面梳理市直47个党政部门3599项权责事项,动态调整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5个部门的60项权责事项,持续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三是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全省首部地市级信用体系专项规划,推出“信用+贷款、信用+旅游”等22个信用场景,为居民提供48项便利优惠服务。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在全省率先签署《濮阳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市、县两级累计发布诚信“红黑榜”102批,17737家企业和个人受到联合奖惩。四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事项覆盖率为99.30%,位居全省第一;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缩比为93.91%,位居全省第一;市、县两级在河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主项3448项、监管事项主项覆盖3220项;编制行政检查实施清单3567张;汇聚监管行为信息22.78万条;注册统一身份认证用户量24603人,完成率100%,位居全省第一。五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国率先探索营商环境建设、督促检查、考核考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清理与条例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在河南省率先设立营商环境监测服务点,率先出台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率先建立企业家智库,率先开通“互联网+督查+营商环境”平台,率先出台损害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及问责办法,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做法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位居第四名,被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省辖市。六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实施涉企信息归集,全市归集企业信用信息127万余条,部门覆盖率达96.30%,位居全省第一。

(三)突出重点,完善机制,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会议要求市司法局和政府法律顾问提前审核议题并全程参加,确保决策科学、政令合法。二是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普遍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依法、及时、客观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法律行为提供法律意见。2020年,市本级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加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重大会议60余次,审核常务会议议题130余项,参与重大行政决策160余件。三是强化政府立法。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濮阳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濮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出台《濮阳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严格规范政府立法。四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五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2020年,我市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报备政府规章1部,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4个。

(四)多措并举,强化监督,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内容上求实、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法上求严、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形式上求全。规范明确执法权责边界。市、县(区)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2020年,评查35个执法部门案卷156本,发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处理通知书》35份,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各级政府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市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20件,办结率100%;承办政协委员提案352件,办结率100%。严格审计监督。2020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15个,查出各类违规资金247148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817135万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105734万元,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39223万元,核减投资额33324万元。依法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办理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2020年,共办理人民法院司法建议43件,办理期限内回复率100%。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202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收到群众来信7699件,回复7136件,回复率92.7%,群众满意率98%。全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受理群众诉求194468件,办结189079件,办结率97.2%,群众满意率97%。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完成县(区)、乡(镇)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目录编制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以及其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评论。域名规范工作位于全省前列。认真做好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

(五)健全机制,加强治理,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2020年,我市市县两级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90件,审结271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直接纠错(包括确认违法、撤销、责令履行)62件,综合纠错率为22.9%。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建立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行政机关解决个案争议,形成化解行政争议合力。2020年6月,在全省率先出台《濮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稳步提升,出庭效果逐步显现。三是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全市共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303人,调解纠纷30000余件。

(六)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一是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组织全市部分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与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共同促进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平衡发展、协调推进。二是深入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在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7个重点执法领域深入开展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工作,预防和避免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发生,把事后处罚变为事前监管,在柔性执法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人性化温度。

(七)强化培训,知行并举,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全年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4次。2020年12月23日,对全市1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二是大力加强法治业务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每年40小时学法要求,组织省、市行政执法授课骨干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授课30余场次,组织全市8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有效提升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个别执法部门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然存在。三是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加强。

202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攻坚,深入推进审批改革。开展“营商环境创新年”活动,出台更多服务市场主体的改革创新举措,不断优化服务,着力提升监管质效,着力构建诚信政府,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在重点领域立法上取得新成效。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城乡建设管理、民生服务、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强政府立法,以高质量立法助推高质量发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在执法能力水平上取得新提升。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执法行为。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建立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出台《濮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领域,打造一批示范标兵单位,带动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提升。

四是化解社会矛盾,在综合调解效能上取得新提高。探索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四调联动”工作体系,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新模式、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认真执行《濮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全面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制度,着力构建大调解格局。

五是强化能力建设,在法治政府创建上取得新成就。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决策决断力和行政执行力,全面加强廉政建设。2021年,力争创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23年,力争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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