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法政〔2020〕6号)要求,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创建任务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系统谋划,突出重点领域,完善推进机制,督促落实国家、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系列政策措施。
(二)宣传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持续抓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
(三)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满意率达95%以上。
(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列入年度综合考评。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自查阶段(2021年1月-2月)。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和资料收集工作,深入总结2016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成绩和亮点,查找工作短板和滞后环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3月-8月)。按照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安排,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深入开展问题整改,有针对性地进行完善提升,配合做好市级初评和集中申报工作。
(三)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9月-12月)。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活动,迎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各项检查和评估,根据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加以改进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推动此项工作由点及面、稳步落实,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整体推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务求取得实效。
(二)狠抓落实,不断创新。要增强创新意识,做到部署工作有新思路,落实工作有新举措,推进工作有新亮点,要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为契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及时总结,加强宣传。要注重示范创建活动成效,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示范创建活动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