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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在线:市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交办事项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5-4-17 08:10:41  浏览次数:1778次

  4月16日,市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督导组对市城区内部分生活区环境卫生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交办如下:

    1.行政南小区内无防鼠灭鼠设施;金堤路580、576号院无健康教育宣传内容、无防鼠灭鼠设施。责任单位:华龙区人民办。

    2.锦绣花园小区内防鼠灭鼠设施不足;古城路285号院内垃圾清理不及时、无防鼠灭鼠设施。责任单位:华龙区建设办。

    3.益民路624号院内健康教育宣传内容更换不及时、无防鼠灭鼠设施。责任单位:开发区昆吾办。

    4.政和路生化公司生活区内无健康教育宣传内容、无防鼠灭鼠设施;紫东花园小区无健康教育宣传内容、防鼠灭鼠设施不足。责任单位:开发区濮上办。

    5.黄河东路541号院金鑫小区院内乱搭乱建、路面破损、黄土裸露、无健康教育宣传内容、无防鼠灭鼠设施;玉苑金鼎小区院内存在乱堆杂物、乱贴小广告、乱摆摊点等现象,无健康教育宣传内容、无防鼠灭鼠设施。责任单位:华龙区长庆办。

    今年是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年,上述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市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对照全国卫生城市复检标准,对存在的问题务必于4月19日前整改完毕。整改完毕后报市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督导组(邮箱:wscscjdc@126.com)销号。经复查整改不到位的,将对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予以问责。

    市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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