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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在线:市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交办事项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5-3-13 10:14:12  浏览次数:1958次

  3月12日,市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督导组对市城区内环境卫生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交办如下:

  1.金堤路两侧摊贩占道经营现象严重,车辆摆放较乱。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二大队

  2.振兴路与益民路交叉口处流动摊贩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秩序混乱。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二大队

  3.东风市场、胜利市场内未见管理及保洁人员,地面损毁严重,店外经营、越位经营现象严重,熟食摊点无“三防”设施,有现场宰杀活禽现象,环境卫生脏乱差,无健康教育宣传标语。责任单位:中原油田第八社区

  4.金波市场内无环卫设施,经营摊点摆放无序,熟食摊点无“三防”设施。市场内污水横流、垃圾遍地,马颊河沿岸垃圾倾倒问题突出。空地随处便溺现象严重。责任单位:华龙区大庆办

  5.历山路美景嘉园市场店外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地面卫生保洁较差,市场内无健康教育宣传栏。责任单位:开发区社区管理中心

  6.波头集市场内有占道经营现象,车辆乱停乱放,地面卫生保洁较差。责任单位:华龙区人民办

  近期,我省将对国家卫生城市进行复审,上述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市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对存在问题务必于3月16日前整改完毕。整改完毕后报市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督导组(邮箱:wscscjdc@126.com)销号。经复查整改不到位的,将对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予以问责。

市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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