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至7月2日,市爱卫办、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查组联合对市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以下问题,现予以交办:
1.金堤路(中原路至胜利路段)机动车占压非机动车道。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2.金堤路(中原路至胜利路段)商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严重。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二大队、三大队。
3.金宇市场南门商贩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华龙区城管局。
4.开州路(中心广场以南)西侧汇文商贸门市、都市量贩店外经营,金城出国公司门前台阶乱贴宣传单。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一大队。
5.胜利路(京开大道至大庆路段)交通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6.大庆办赵村周边存在大量垃圾,特别是茂名中路两侧杂草丛生。责任单位:华龙区大庆办。
7.油田公安小区南北两侧存在大量生活垃圾。责任单位:华龙区大庆办。
8.南海路君恒熙园南门小路口有大量小广告。责任单位:华龙区城管局。
9.石化路与开州路交叉口东南角存在一处洗车台。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一大队。
10.石化路(昆吾花园二期北门东侧)真爱电动车专卖店店外经营、充电桩悬挂行道树上;移动公司专卖服务店门前台阶乱贴宣传单。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一大队。
上述各责任单位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务于7月6日前整改到位。整改完毕后报市爱卫办、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查组(邮箱:wmcscjdc@126.com)销号。经核实逾期未落实的,将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全市通报批评。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4414888。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