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和《关于明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濮督查〔2014〕986号)要求,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内容与测评标准,迅速组织人员详细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建立工作台账,于6月9日前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6月9日上午、10日下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两次通过台账管理系统短信平台分别向各责任单位台账管理员、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催办,要求尽快报送工作台账。但截至6月11日上午8:30仍有3个单位逾期未报,影响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要求,现对市水利局、市城乡规划局、中国联通濮阳分公司等3 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6月14日前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作出书面检查,并将工作台账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逾期再不报者,将按照程序提请有关单位予以问责。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以此为戒,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当做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并抓出成效,确保完成承担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