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印发了《濮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这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深入了解《行动方案》的出台目的、起草过程、任务目标、组织实施等,记者采访了市委营商环境办负责人。
问:出台《行动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大家知道,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直接影响着一个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四大战略”,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三大抓手之一,出台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加强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领导。目前,市委营商环境办牵头抓总、48个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县(区)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下一步,工作怎么干?方向是什么?任务有哪些?怎么来落实?等等,需要出台一个系统的规划引领性的文件,来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在这种背景下,市委营商建设委员会决定,由市委营商环境办牵头,组织起草了这个《行动方案》。
问:请介绍一下《行动方案》是怎么起草的?
答:为做好文件的起草工作,市委营商环境办先后组织人员到上海、南京等地学习考察,充分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理念和具体做法。起草文件的过程中,全面对标世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认真落实国家和省要求,充分借鉴北京、上海、江苏、海南等地以及国家营商环境试评价排名先进城市的经验,力争使制定的目标、措施既符合上级精神,又符合我市实际;既体现出适度超前、又做到努力可及。为使起草的文件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市委营商环境办组织有关人员对标学习、专题调研,先后组织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2次征求营商环境建设有关专家意见,在此基础上,又充分征求了文件涉及的53个成员单位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形成了《行动方案》(送审稿)。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对《行动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研究审核,根据市委常委会意见,于9月29日正式印发各县(区)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问:请介绍一下《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行动方案》起草中,我们对国家、省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情况、评价方式等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我国东中西部部分地级市营商环境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我市当前营商环境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我们认为,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级各部门的大力协作,有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完全可以实现以下目标:到2019年底,全市营商环境制度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全面推开。全面接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联通和数据共享实现突破性进展,部分营商环境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进入省内先进行列。到2020年底,服务型政府加快建设,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各级公务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审批服务模式实现“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大幅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位居中西部地区先进城市行列。到2021年底,全市政务环境、市场环境、企业经营环境、创新创业环境、诚信法治环境全面优化提升,政商关系更“亲”、更“清”,尊商爱商、亲商敬商、助商护商在濮阳蔚然成风,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成为中部地区营商环境新高地。
问:《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行动方案》明确了17项重点工作任务。这17项任务,覆盖了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生产经营、退出市场等过程涉及的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是营商环境评价和指标提升的核心内容,具有可量化、易评估的特点。《行动方案》提出,重点围绕企业开办和注销、办理施工许可、获得水电气暖网、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办理纳税、政府采购、招投标改革、跨境贸易、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劳动力市场监管、创新要素供给服务、改善政商关系、社会公共服务等17个方面,全面压缩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核心指标优化提升带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创优,并提出了每一个方面在2019年、2020年、2021年要达到的具体目标,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这里,我就不展开介绍了。
问:落实《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应该从哪些领域着手?
答:我们提出,落实上述重点任务,关键要聚焦审批服务、市场公平、企业经营、创新创业、法治保障、政商关系等营商环境关键领域,加强系统设计,统筹推进制度创新、制度集成、资源整合、流程再造,加快构建有利于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重点是要打造“五个环境”,构建“一个关系”。一是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通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举措、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探索包容审慎监管等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二是打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通过支持所有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推动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等举措,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三是打造健康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不断改善企业融资服务,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让各类企业轻装上阵、安心经营、放手发展。四是打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通过实施更具吸引力的高端人才引进政策、完善创新创业平台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措施,支持和激励广大人才更好地服务经济健康发展,运用好创新和科研成果,最大限度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五是打造诚信公平的法治环境。持续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构建濮阳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让企业在阳光、法治的环境下发展。六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断优化和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为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政商正常交往、真诚交往,贴近服务企业。
问:落实《行动方案》有哪些具体的保障措施?
答:我们采取四项措施推动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牵头单位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牵头领域的任务,逐条逐项按年度明确推进目标和工作措施,列出清单、挂图作战,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二是强化督查巡察。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问责机制,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对各责任部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三是强化方案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深入解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四是强化评价考核。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持续开展考核评价,跟踪开展研究和评估评价,定期发布营商环境评价报告。评价结果与绩效工资、奖先评优、干部考核、综合考评“四挂钩”,激励争先创优,进一步调动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