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组织人员赴濮阳县、华龙区等施工一线,对106国道濮阳县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拆迁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濮阳县
项目沿线涉及的树木、房屋等附属物已拆迁90%以上,但绝大部分电力、通讯等设施仍未拆迁,涉及线杆246根、变压器1台、机箱1座、标牌2块、军用光缆890米。
清河头乡段:房屋拆迁已完成,尚有20棵树、2根农用电杆未拆迁,通向岳堤口村混凝土路未拆除。
胡状乡段:房屋拆迁266户,尚有6户房屋及15根农用电杆未拆迁。
八公桥乡段:房屋、树木拆迁已完成,尚有45根农用电杆及1座变压器未拆除。
郎中乡段:房屋拆迁150户,尚有2户房屋、45根农用电杆、2座变压器、3个标牌未拆迁。
(二)华龙区
项目沿线涉及的树木、房屋等附着物拆迁基本完成,但仍有38根线杆、2台变压器、8个信号灯、3个标志标牌、若干国防光缆等电力、通讯设施未拆迁。
孟轲乡:树木、房屋、坟茔等拆迁基本完成。
责任县(区)要严格按照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91号)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协调督办,加快拆迁工作进度。同时,做好群众工作,提供良好施工环境。电力、通讯设施产权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强化时间意识,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边报批边施工,确保不因拆迁问题影响道路改建施工。市公路局要主动与相关责任单位沟通对接,明确附着物拆迁范围,搞好技术服务,共同搞好拆迁工作。